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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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示

1.自主评聘单位是指经省人力社保厅核准,具有高级职称自主评聘权限的单位(涉及高校教师及相关系列、卫生技术系列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等)。

2.非自主评聘单位和自主评聘单位核准系列外的申报人员请选择“非自主评聘单位人员‘直通车’评审申报”。

“直通车”评审申报
自主评聘单位人员“直通车”评审申报
即将开放
“直通车”评前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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